“拿去喝吧,这是我为众人所流的血,也是上帝和人立约的血”
-《圣经》
耶稣在的晚餐中把红酒(葡萄酒)比喻为自己的血,面包为自己的肉。这便证明了上帝是极度地溺爱着高卢人……
(一)
酒如女人,总要有会懂的人才能让其散发魅力,愈懂酒、爱酒,愈能从中品出好味。
我总是认为好的饮品,是会引出人们心里不同的心情,如同美丽的女人。在我心中总觉得如茶的女人虽不张扬,但自有特色让你沉迷其中。咖啡一样的女人是那样地浓郁芳香,让人精神焕发。而红酒般的女人,应该就是妩媚热烈,浪漫且撩人了。东西方文化虽然不乏差异,但对妩媚的占有欲或侵略度大致如出一辙。因此,红酒的流行,想来也是出于“食色,性也”的本能与共识了。
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红酒,身份的显贵源于它成为了路易十四、路易十五的御用酒。此后从雨果到大仲马,从巴尔扎克、俄国沙皇到19世纪初美国汤马士-杰佛逊,都与红酒结下了不解之缘。因此,红酒的妩媚,似乎更带有一种贵族或绅士式的味道(一种特权标志的象征)。而“贵族”和“绅士”的行头本来就是“外面穿长衫,里面穿汗衫”的穷酸文人能一近芳泽便三日不思肉味,梦寐以求的情结。所以能一杯红酒在握,对许多人来说,便仿如成了绅士、贵族(或准绅士、准贵族)。哪怕这样的联想与通假,颇有点像喊声“革命了”,便成了革命党的“阿Q”。犹记得当时社会上“红酒有益健康”的说法甚嚣尘上。然而国人因为不谙红酒文化,红酒便无辜地被迫蒙上了一块神秘的面纱。一方面不但成为名流时尚的炫耀工具,被虚名所累。另一方面是被利用作为有利于健康的籍口而被一众凡夫俗子海量牛饮。所以红酒曾一度在我的眼中成为了是媚俗,充满小市民味道的代名词。(现在回想起来也有一种很是无奈的感觉)。
说真的,到现在我还不大会品尝红酒,但觉得既然人总希望能找到红颜知己,那么红酒应该也是这样的。没有怜香惜玉的君子,那么红酒与啤酒又有何两样?(不过是别人买醉的一种工具罢了。而法国红酒优雅、高贵、复杂,非所有人都懂得欣赏的。)现在许多人其实不懂红酒,多数人喝红酒都要加雪碧加柠檬,而且是摇着酒杯一杯一杯地比酒量。而真正懂酒的绅士则认为“饮少些,但要好”,这是饮用红酒的一句不朽谚语。因为红酒是自然和时间完美结合后的佳酿,它需要品尝者有足够的耐心去发觉它的精妙之处。我总是在想,如果那帮海量的“勇士们”是在品尝一瓶和年龄一样大的红酒(如拉菲或者帕图斯等),那他们一定不会那么漫不经心的。因为红酒的优雅与珍贵,在于它代表着浓缩了的时间。而你杯中盛着的是几十年以前人们的劳动,在那一瞬,我想每个人都应该难免会有些感觉吧。
本人有幸知道一些微薄的红酒知识,所以在这与各位一起分享分享。要申明的是,这可不是什么在网上或者杂志上随处可见的泛泛之词。
红酒与白酒的区别,除了配菜的不同之外,还有就是红酒因储藏会产生沉积物,俗称红酒渣,白酒却没有。所以在倒红酒时千万可不要大力的摇晃酒瓶,且不要红酒全部倒尽,余下极少部分,因为那便是酒渣的沉淀了。
另外,红酒与白酒的酒杯也是有区别的。红酒杯的酒肚较圆较大,白酒杯相对要高。现在很多地方拿白酒杯来装红酒,是我感觉的不舒服的一个地方。
既然红酒是一种有生命的艺术品,那么开酒更是需要一种风度了。用小刀轻轻地旋转割开瓶品的铅封,是一刀到位,然后将红酒起子旋入软木塞中,不能钻太深,若钻穿了木塞,会有木屑掉入酒中。起木塞的时候讲究力道,不能用狠劲。要从容,千万不能将木塞弄断,那是很伤风雅的事,而且不能像开香槟一样发出“卟”的声音,因为开红酒需要的是一种带有膜拜上帝时候的安静。(软木塞起出来后不能丢弃,放于桌面,懂酒的朋友们通常能从木塞上就可以嗅出酒的好坏。)
因储藏等问题, 红酒在开瓶后会有些许的酸涩,需放一会儿“唤醒”它。(听说白酒可省下此道工序。)还有,红酒不同洋酒和国内白酒,一经开启便要喝完,如果放置后再喝,味道大变,也失去品尝价值。曾记得有一年我去买红酒,店家向另外的客人介绍某品牌红酒时居然说:“这种超大瓶的好,抵饮,分两日喝完包管没有问题”。我差点晕倒。